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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教育现代化示范性居民学校工作会议在我校召开

时间:2018-01-03 作者:社会教育部 点击:[]

      教育现代化示范性居民学校建设是市教育局、市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教育的实施意见》以及我市教育“十三五”规划,完善我市社区教育四级网络,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的一项创新举措。经居民学校自主申报、区教育局推荐、市级择优评选,最终确定了广益街道金和社区、安镇街道锦安社区、长安街道长宁社区、蠡园街道隐秀苑社区、江溪街道太湖花园第一社区等5家示范性居民学校建设单位。示范性居民学校建设周期为三年,各校将获得财政专项建设经费50万元。
      12月26日下午,全市教育现代化示范性居民学校建设单位首次工作会议在我校召开。无锡市教育局社会教育处处长蔡军、学校校长张旭、副校长沈芝燕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示范性居民学校建设单位所在街道和居民学校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首先,各居民学校建设单位分别就居民学校概况和示范性创建方案做了汇报交流。张旭校长认真听取了各校的演示汇报,认为居民学校建设是推进全市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的有效抓手,各校要充分认识其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注重新发展理念、注重学习、注重资源整合,推出贴近百姓的学习活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张校长还谈到市社指中心将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作用,为各示范性居民学校建设提供科研支撑、指导服务等有力保障。
      最后,蔡军处长对各居民学校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珍惜此次创建活动,市教育局争取到较大资金来支持示范性居民学校建设极其不易,各校应严格按建设标准,优化建设方案,着重教育惠民,创新特色品牌,各方面建设都要领先一步;二是要通过三年努力,按方案稳步实施,根据各自的地域特色、产业特色和居民结构需求,创新学习项目品牌,加强科研提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要用好专项资金,街道不得截留或挪作它用,居民学校要把资金用在提升软实力方面,如开展培训和学习活动,资源建设和乡土教材的开发,教师、志愿者、管理人员三支队伍的建设上,市教育局将定期组织对各校资金使用的专项检查。
      项目建设期间,市社指中心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各立项单位开展现场指导,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阶段成果评审与验收,并根据《无锡市教育现代化示范性居民(村民)学校建设方案》分批次划拨建设经费,按《无锡市教育现代化示范性居民(村民)学校建设标准》进行考核,同时加强对示范性居民学校建设单位的指导、督查与服务,力争开创社区教育服务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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